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3-08 点击数:

一、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供教师上课使用;

二、教师按教务处课表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具体程序是:

  1、上课教师本人上课前到管理员处签名(签名必须字迹清晰工整)领取所上课教室钥匙或投影机遥控器,不得叫学生代领;

  2、打开教室后须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员,严禁私自拆卸机器零件。对未进行设备检查产生的设备损坏,一律由该教师负责;

  3、按“多媒体操作流程”正确使用设备,不清楚操作流程的教师请到教务处实训科网站下载阅读;

4、课后,教师本人必须将钥匙或遥控器还回管理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

三、学生进入教学楼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保持安静,严禁踢门、追玩打闹及高声喧哗。

2、有序进入教室,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准乱动电脑和投影仪。如故意破坏者,除须照价赔偿,应上报学院领导,按学院有关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零售、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勿在墙上乱写乱画,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教师补课或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提前到实践教学科开具“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表”,并凭申请表到管理员处领钥匙或遥控器,不得强行使用多媒体教室。

五、教师未按规定使用多媒体教室,如叫学生代领鈅匙或单独交由学生使用出现设备损坏,课后未关门窗、设备、归还钥匙等情况,将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教务处

2013.8.

电话:0911-8235500 邮编:716000 地址: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主办 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陕备ICP 0601334 技术支持: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