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次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职院发〔2017〕38号)(以下简称学生管理规定),为确保补考工作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度二次补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补考时间:第11周至12周(5月10日-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系、院(部)根据教学情况自行安排。
2.阅卷时间:5月11日—5月16日。补考结束后,各系、院(部)教学科负责通知相关教师领取试卷并批阅。
3.成绩录入时间:5月10日00:00至5月17日18:00
二、补考范围
1.补考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及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经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及格课程。(含缓考、缺考课程)
2.扩招生二次补考、已结业生换证补考由各系同时间段(5月10日-5月15日)自行组织安排,并按时完成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院(部)教学科要组织协调好本次补考的考前辅导、考试命题、监考及阅卷登分等工作,提前核查补考学生及科目,详细安排。
2.监考教师由各系、院(部)教学科统一安排,监考教师每场考试需提前到各系、院(部)指定的办公室领取考试资料。监考时应当遵守监考纪律,不得有接听手机、随意走出考场等行为。对参考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延职院发〔2017〕38号)对考试违纪者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3.各系、院(部)于5月10日前将本部门补考工作安排报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以便安排补考督导检查工作。
4.补考时,考生需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各系、院(部)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间、地点。
5.请各系、院(部)阅卷过程中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标准一致、给分合理、扣分有据”,缺考与作弊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严格审核实际参考人数与成绩单,杜绝出现“人不在校、仍有成绩”等情况发生。
6.试卷评阅、成绩审核录入完成后,成绩单与试卷由系、院(部)教学科整理存档。

教

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