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
的通知
各系(院):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教〔2022〕49号)《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延职院党办〔2025〕24 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实习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实习环节,现就做好2027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建立健全实习管理机制
各系(院)要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岗位实习。实习岗位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特别是以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形式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应参照校内实训安排,配足专业教师,加强教学指导,切实规范实习组织、方案制定、备案审核、过程管理、考核评价全流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守实习规范底线红线,确保实习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筑牢安全防线,严守岗位实习底线红线
(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原则上省内企业能满足岗位实习的,不安排跨省实习,确需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并按程序报教育厅备案。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要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实习单位名单须经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后对外公开。
(二)严格落实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1个“严禁”、27个“不得”,严守岗位实习的底线和红线。
(三)严格落实岗位实习三方协议规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实习协议校方签字需由各系完成法人授权流程后系主任代签。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各系(院)安排学生岗位实习,要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各系(院)联合实习单位制定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前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法治、心理健康及岗位技能培训,规范实习时间与劳动强度,未经备案不得安排高风险、加班、夜班及节假日实习,外地实习统一安排住宿,校外住宿需监护人签字并由各系(院)备案,严格执行每日巡查与请销假制度。各系(院)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动,做好自主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规范实习组织,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各系(院)按规定为所有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不得向学生收费或从实习报酬中抵扣保险费用;实习单位合理发放实习报酬,不得以实物替代、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实习前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建立实习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材料归档,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畅通监督渠道,严肃落实督导问责。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及时制止,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教务处。学校已设置实习投诉电话,各系(院)负责向全体学生公布。
规范平台操作,严格实习备案管理
实习备案工作统一通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s://zyyxzy.moe.edu.cn/sx) 办理,不再线下报送。各系(院)平台信息填报负责人(见附件),至少在学生实习开始前1个月完成平台填报,及时完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指导教师等内容,并于每周三进行1次实习情况自查,重点核查实习责任保险覆盖、实习岗位专业对口、三方协议签订、实习备案等情况,确保平台数据与实习实际完全一致,实现实习信息动态更新、全程可溯。
五、加强考核,切实提高岗位实习质量
各系(院)会同实习单位,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共同实施考核。利用习讯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实习管理水平,建立学生实习日志、周报和月报制度,强化学生岗位实习的过程性考核,坚持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结束后及时报送本部门实习总结。
联 系 人:李永耀 联系电话:0911-8235579
附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填报各系(院)负责人名单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