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职院党办〔2020〕70号

作者: 时间:2021-01-25 点击数:

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延职院党办〔202070

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本教材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系(部)党总支(支部)

为加强校本教材建设,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我院2020年度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坚持党委对本校教材开发工作统一领导。校本教材的开发既体现我院教研科研水平,又对现有教材进行有益补充。对接主流生产技术,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教材。倡导全院教师积极开发科学严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

二、申报范围及环节

全院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包含的课程均可申报立项开发校本教材,鼓励专业核心课程和目前尚无规划教材课程优先开发校本教材。系(部)负责确定申报立项开发的校本教材名称、编写团队、基本内容;教务处负责审定申请立项开发的校本教材必要性、编写人员资格、教材内容及格式。各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不在申报立项范围。

校本教材开发涉及申请开发立项、教材试用、项目结题验收、教材正式出版四个环节,全过程需根据不同环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三、申报要求

(一)开发要求

1.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论证教材开发必要性、提出开发思路,拟定内容提要以及一二三级目录。

2.内容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简明、条理清楚、通俗易懂,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

3.实训(实习)指导书应配合教材编写,系统介绍实训(实习)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文字简明、条理清楚,便于学生理解。

(二)编写人员要求

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

3.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工作。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4.主编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有五年以上教龄,担任过本课程三轮以上主讲。有丰富的教学、教研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新兴行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参与教材开发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教材版权

1.校本教材在试用前三个月交稿(不含寒暑假),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要求字迹清楚整洁,图表准确清晰。

2.申请出版的校本教材,一般应进行过3轮及以上课堂教学,且效果良好,上报教务处,经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党委批准后,由教材设备科负责完成结题验收,并联系出版事宜。

3.由学院资助出版的校本教材其版权属于职务版权,由学院联系出版,教材的著作权(版权)、发行权归学院。

四、项目申报

1.主编制定校本教材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经教研室讨论,提出编写意见,填写《校本教材立项申请书》,报部门党政负责人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审核,每年10月底前向教务处教材设备科备案。建设周期原则上三年(编写一年、试用3轮及以上),试用合格后当年10月结题验收、12月申请出版,申请书按照学院OA办公系统中校本教材结题验收、正式出版流程办理。

2.《校本教材立项申请书》(第四页)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完后,上交教务处,同时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课程标准、不少于2份的同类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原教材使用情况及问题记录等。

3.教务处根据国内已出版的教材,对各系(部)上报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筛选,并将结果报送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根据全院课程建设总体情况、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以及经费承受能力等情况对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进行审批,批准后的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由教务处教材设备科具体组织实施。

4.每年12月,教务处将校本教材开发项目申报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五、建设经费

1.对于审核合格、正式建设的校本教材,由教务处按照每个项目0.5万的编写费用予以安排。

2.教材编写完成、试用一轮,经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合格后,按照《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延职院党发201927号)文件中校本教材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3.校本教材的印制、出版费用,由教务处核定、财务处统一支出。

六、质量要求

主要环节

要素

质量标准

建设保障

组织机构

成立教材建设和管理的相关组织机构,有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管理制度

有科学规范的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的保障体制。

经费支持

有教材建设及奖励专项基金。

建设过程

编写原则

教材编写坚持科学性、创新性、适用性原则

立项申请

编写前应由编者提出申请,并提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及课程标准、教材编写大纲、 主要章节内容等供审核;系部组织力量对选题立项进行初审,初审后报送教务处。

立项审批

教务处组织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教材立项申请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的教材,编者可以按照教材编写计划组织撰写;撰写完成的教材经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印制、出版与征订工作。

资助奖励

学院根据教材建设有关规定,给予项目建设团队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的教材参照《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建设效果

教材质量

思想观点正确,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标准的要求,取材适当,深度适宜;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便于学习,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多种能力;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教材能够反映本课程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能正确地阐述本课程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手册式、活页式、融媒体教材。  

使用效果

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评估推广

1.校本教材评估: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评估。由试用过该校本教材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该校本教材能否满足教与学的需要。

2.学院鼓励校本教材在校外推广使用,扩大我校教师学术影响力。

3.校本教材属于学院的教学成果。教务处负责校本教材档案整理,并按照下述内容成套保存管理:校本教材申请书、学院审批文件、校本教材样书(存放教材库)以及与本教材建设有关的重要文件资料。

附件: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

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29

编号: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校本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

教材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主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系(部):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教务处印制


填写说明

1.请按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要求用规范汉字,字迹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

2.个人只填封面页和表格第一至三页,最后一页不要填写,由审批人员签字,不得打印,否则按作废处理。

3.估计字数以千字为单位。

4.教学经历、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填写近三年与本教材相关的情况(可另附页)。

5.参编人员至少一人为企业、行业专业人员。

6.申报依据、教材特色、编写提纲可另附页。

7.《校本教材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全部签字盖章后有效。

8.提交申请时附带重要支撑材料。


校本教材立项基本信息

教材名称

有无正式出版社教材

适合范围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理论教学(         )

实践教学(           )

适合专业

参考学时

估计数字

新编/修订

交稿时间

主编姓名

学历/职称

专业

主要情况

1.主要教学经历(授课名称、起止时期、授课对象)

2.主要科研经历和研究成果

3.曾经编写过哪些教材(教材名称、出版时间、字数、出版社、获奖情况等)

参编人员情况

姓名

年龄

职称

承担编写任务

一、申报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现有版本教材的不足。)

二、本教材特色(填补空白、职教特色、创新之处等。)

三、教材编写提纲(三级目录)

四、经费使用情况(组稿、校稿等工作量,材料费、调研费等。)

校本教材立项审批程序

教研室意见

                  签字:

                 

   

()教学科意见

          签字:

                 

     

系(部)主任意见

                 签字:

                 

     

系(部)书记意见

                 签字:

                 

     

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签字:

                 

   

教材设备科意见

                 签字: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学院意见

              签字:

                 

   

院党委意见

                 签字:

                 

                   

抄送:院级领导。

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29日印发

电话:0911-8235500 邮编:716000 地址: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主办 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陕备ICP 0601334 技术支持: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