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教改延期、2019教改、2020思政专项教改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1-11-06 点击数:

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各系(部):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意见》文件精神(延职院党办〔202077号),现就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项目、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专项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项目(见附件1);

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2);

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专项教改项目(见附件3)。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向教务处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二)教务处组织所有教改项目结题审核工作。包括:督促项目组按时提交材料,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安排结题工作会议等。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结题材料,并组织专家采取集中答辩方式对重点项目验收进行审议。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评审专家审阅提交的书面材料并提问,质询时间不少于3分钟,最终由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

(四)教务处研究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和合格等次的教改项目,教务处统一颁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项目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附件4)。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的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题验收报告。填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5),一式两份。

(二)支撑材料。《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任务书》、《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组织本部门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对达不到结题要求和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应责成项目组及时完善,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各有关部门须在20211116日(星期二)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9号楼420室),PDF格式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yazyjwc@163.com联系人:罗红芳 惠晓红,联系电话: 823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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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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