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系(院、部)两级教学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1 点击数:

关于印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系(院、部)两级教学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系(院、部)、教务处: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系(院、部)两级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已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6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系(院、部)两级

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为了推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效能,落实“学校制订规范和总体要求,进行宏观管理,系(院、部)具体落实,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明确校系(院、部)两级职责。

一、基本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完善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对系(院、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的实施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等进行指导、评估、审核、考核;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系(院、部)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开展教学工作督导,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掌握全校教学进程,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督促并指导系(院、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汇编全校性教学信息,建立全校教学工作档案;负责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系(院、部)职责

系(院、部)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具体落实单位,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系(院、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研究规划,经学校审批后抓好具体落实;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原则,起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贯彻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本系(院、部)学期、学年教学安排,对本系(院、部)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和评价,实施严格的教学进程管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对本系(院、部)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建立系(院、部)教学工作档案和教师档案;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任务。

二、分项细则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

1.教务处职责

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发展总体规划。

2)制定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申报工作,对各系专业申报与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各系新增专业(含专业方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递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研究讨论,通过后由院长审批,上报省教育厅。

3)制订学校年度专业建设计划,制定专业(含新增专业)建设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对各系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系(院、部)职责

1)根据学校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各系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拟申报专业调研、论证工作,起草专业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3)根据专业建设的要求,负责新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及重点专业的建设工作,每年度进行自查与总结。

(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

1.教务处职责

负责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格与要求等;审核各系上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印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系(院、部)职责

根据学校原则意见,具体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对执行中确需调整内容,提出具体调整意见,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长审批。

(三)教学任务实施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学期必修课开课目录,下达学校教学任务书;组织安排学校选修课;协调各系(院、部)教学任务的落实。

2)审核各系(院、部)上报的课表、教学信息表、教学进度表等。

3)负责机房、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及其他学校共有教学资源的统一安排及调度。

4)负责制订学校实训场所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制(修)订实践教学、毕业实习大纲等的原则性意见,制订全校实习总体方案。

5)常态化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6)监督考核系院(部)日常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和教学效果。

2.系(院、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校教学任务书,由相关教研室落实任课教师(包括兼课教师),经系(院、部)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2)各教研室任课教师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校历编制授课计划,经系(院、部)主任批准后执行。授课计划一式三份,教务处、教研室及教师个人各一份。

3)每学期开课前,为任课教师发放学生学籍花名册,组织编制本系(院、部)课表、教学信息表、教学进度表等,做好开课准备。

4)制订系(院、部)实训室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实训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5)拟订系(院、部)实践教学、毕业实习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6)日常监督考核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四)考试和成绩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考试工作安排与监督。编制全校各类考(包括社会考试)试日程和考务必需的资料,进行考试过程管理等。

2)组织考试工作评价,监督有关系院(部)对违反考场纪律与监考规则的教师和学生及时做出处理。

3)指导系(院、部)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全校学生成绩档案的汇总与管理;向学校提供毕业生成绩档案。

2.系(院、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要求,安排教研室做好试卷命题与审核工作;做好各类考试试卷的归档、保管与统计工作。

2)协助安排各类考试的监考人员,具体落实期中、期末课程考核考试安排,制订相关安排表。

3)及时处理、上报考试作弊和违反考场纪律学生和教师的有关材料。

4)按有关规定组织阅卷、评分、登分,做好成绩的审核、登记、归档工作。

(五)教学质量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2)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管理,制订各类教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对各系(院、部)教学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3)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汇总、分析教学质量调查情况,收集教学反馈信息,通报教学情况,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

5)负责与教学督导组的日常工作联系,开展全校范围的教学状况调研与监控。

2.系(院、部)职责

1)执行关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教学工作质量标准,组织好教学。

2)负责组织开展系(院、部)教师听课、评课等活动。

3)负责本系(院、部)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处工作意见和系(院、部)具体情况,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动态监控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六)教学研究和改革

1.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校教学改革总体规划,审核系(院、部)教学改革方案。

2)负责教学成果申报、教学名师评比、资源库在线课程建设、教改项目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3)负责学校各类学生比赛和教师教学比赛项目的安排、组织和实施,以及省赛的推评工作。

4)负责制定教研室管理办法,整体规划学校教研室设置。

2.系(院、部)职责

1)提出本系(院、部)教学改革方案制定,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推荐及过程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本系(院、部)各类学生比赛和教师教学比赛的组织、实施,以及校赛的推评工作。

3)负责本系(院、部)教研室主任的选拔推评,对教研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七)教学档案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终结性材料和全校汇总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生名册、学生成绩总表、各类教学检查资料等的汇总、归档和保管工作。

各系(院、部)负责过程性材料和系(院、部)终结性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如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试卷、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毕()业生名册、实践教学大纲、实系报告和各类教学检查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

(八)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系统建设,并不断优化升级,全面普及信息化管理,大幅度减少纸质资料,提高管理效能。

各系(院、部)负责上传教学管理原始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上传的实效性,普及教学管理信息化手段。

三、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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